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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办事处红海湾田墘街道外湖新(一月)农村示范村建设“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程”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1月12日
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办事处 的委托,拟对 红海湾田墘街道外湖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程”购买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1-1-201801-002-0001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红海湾田墘街道外湖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程”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供应商根据项目内容,报名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是否具备能力,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须提供2016年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3、报价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是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5、响应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须在该响应供应商注册,并且提供社保证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响应供应商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须在该响应供应商注册,并且提供社保证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广东省外响应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要求,提供近十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十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7、现场踏勘证明。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函(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及要求: 1) 采购人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以便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定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时,采购人将介绍有关工程概况、水源、电源、交通条件等,以帮助供应商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制响应文件文本,供应商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推论和应用负责。踏勘现场期间,供应商的人身安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 因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及项目了解偏差而造成建设费用增加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参加踏勘的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踏勘现场时间自行到集中地点集合,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进行踏勘现场,但不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踏勘。 4)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供应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体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5) 集合及现场踏勘时间:2018年1月18日上午9点30分集合。供应商应根据现场环境情况及采购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且由采购人出具现场勘查证明函(加盖公章),于谈判时提交此证明函和施工组织方案。 6)供应商现场踏勘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① 供应商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③ 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 现场踏勘集中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外湖村民委员会,由采购人带队进校。 8)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802350097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1 月15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17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八十米大道旁财政局四楼408室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1 月22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八十米大道旁财政局四楼408室政府采购中心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1 月22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八十米大道旁财政局四楼408室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1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1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光成 | 联系电话:0660-342489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邱水填 | 联系电话:0660-3439201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 |
| (三)采购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办事处 |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人民东路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2日
来源:广东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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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询价 广东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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