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15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于上午发布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吉林省高速公路部分广告(牌)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15日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高速公路部分广告(牌)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部分广告(牌)经营权项目 项目编号:2018ZHYX01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7306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0431-853797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祝经理0431-8173063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经营内容: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广告牌3处(珲乌高速公路K478+150左侧(匝道)(长春方向)T型广告牌1处、K480+650左侧(长春方向)T型广告牌1处、K480+550右侧(吉林方向)T型广告牌1处)。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2.2 经营权使用年限:合同生效后3年,移交时间详见“广告(牌)设置一览表。 2.3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符合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备广告经营相关业务范围),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3.2财务要求:财务能力要求近1年无亏损(2016年度),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3.3业绩要求: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经营经验,并能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项目负责人要求: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经营管理经验。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5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前进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力旺广场B座8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前进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力旺广场B座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吉林省高速公路部分广告(牌)经营权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8ZHYX01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高速公路部分广告(牌)经营权项目已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准实施,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告牌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经营内容及经营权使用年限 2.1 经营内容: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广告牌3处(珲乌高速公路K478+150左侧(匝道)(长春方向)T型广告牌1处、K480+650左侧(长春方向)T型广告牌1处、K480+550右侧(吉林方向)T型广告牌1处)。 2.2 经营权使用年限:合同生效后3年,移交时间详见“广告(牌)设置一览表。 2.3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符合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规定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备广告经营相关业务范围),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 3.2财务要求:财务能力要求近1年无亏损(2016年度),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经营经验,并能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经营管理经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月 15日至2017年 1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前进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力旺广场B座8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2 月5 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前进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力旺广场B座8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431-85379749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 系 人:祝经理 联系电话:0431-81730639 2018年1月1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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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朝阳区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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