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15日长岭县民政局于下午发布长岭县民政局救灾面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15日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岭县民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长岭县民政局救灾面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长岭县民政局救灾面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LFZ-2018-F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8438898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岭县民政局 地址:长岭县长岭镇 联系方式:许亚侠 136303099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先生 1584388983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51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 长岭县民政局救灾面粉采购项目;招标范围:谷物细粉;计划投资:117万元; 2.2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2.4 供货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含有此次招标货物的相关产品;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5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岭县长岭镇教育局家属楼下招标公司办事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51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岭县民政局救灾面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JLFZ-2018-F02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救灾面粉采购已由长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109-0001号]文件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长岭县民政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全部落实。招标人为长岭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长岭县民政局救灾面粉采购项目;招标范围:谷物细粉;计划投资:117万元; 2.2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2.4 供货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含有此次招标货物的相关产品;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到长岭县长岭镇教育局家属楼下招标公司办事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6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515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岭县民政局 地 址:长岭县长岭镇 联 系 人:许亚侠 电 话:13630309927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1515室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584388983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来源:吉林长岭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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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资格 国际 长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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