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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采购乐东县中小[1月]学安保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月15日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受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拟对采购乐东县中小学安保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NZC-17-032)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包号、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1、项目名称:采购乐东县中小学安保设备项目 2、包号:项目本身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991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供应商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社保及纳税缴纳证明; 4、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按时递交谈判保证金; 5、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1、时间:2018年1月 15 日至2018年 1月 17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601房 3、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验);(2)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验);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01 月 18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文件拒不接收。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 1月 18 日上午10 :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601房 六、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乐东黎族自治县 联 系 人:陈俊民 电 话:17389739909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601房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898-65362511 传 真:0898-65362522
来源: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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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竞争性 中标 乐东黎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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