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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5日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下午发布梅县区新城区城中村路灯安装(程江镇、扶大片区)材料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1月15日

时间:2018-01-15 16: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81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关于:2018年01月15日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下午发布梅县区新城区城中村路灯安装(程江镇、扶大片区)材料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1月15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15日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下午发布梅县区新城区城中村路灯安装(程江镇、扶大片区)材料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1月15日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 梅县区新城区城中村路灯安装(程江镇、扶大片区)材料采购项目(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1-201801-01005-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县区新城区城中村路灯安装(程江镇、扶大片区)材料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98,669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路灯材料采购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证明材料)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LED灯具必须为《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必须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6、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时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发售表”原件(见附件2招标文件及发售表,请自行下载打印)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温馨提示:请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到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1月16日 至 2018年01月2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县区公园北路恒发新村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6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县区公园北路恒发新村9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6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县区公园北路恒发新村9号(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1 月 16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惠联系电话:0753-259331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建章 联系电话:0753-2587051
(二)采购代理机构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联系人:周宇丰联系电话:0660-6859128
传真:0660-6865280邮编:516400
(三)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梅县新城行政区
联系人:温高雄联系电话:0753-2587889
传真:0753-2587036邮编:5147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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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梅县   招标   资格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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