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延川县第二中学关于校园绿化(一月)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月16日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延川县第二中学关于校园绿化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川县第二中学关于校园绿化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第二中学关于校园绿化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7-203 三、采购人名称:延川县第二中学 地 址:延川县南关 联系方式:1899219022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川县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0911-833153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技术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内容:校园绿化 项目用途:学校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32万元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谈判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应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谈判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1日 8:30-11:30,14:3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号 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1月19日上午10.00 (如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 2、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8日
来源:陕西延川县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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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竞争性 中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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