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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1月16日房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于下午发布房县文体中心(四馆一家)智能信息化系统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月16日
房县文体中心(四馆一家)智能信息化系统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房财采[2018]0046号计划函要求,湖北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房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委托,拟对房县文体中心(四馆一家)智能信息化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18]0046号 2、采购项目名称:房县文体中心(四馆一家)智能信息化系统工程 3、采购项目内容: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有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4、采购项目预算:约596万元。 5、采购项目地点:房县文体中心(四馆一家)项目工地(十堰市房县诗经大道,诗经广场西侧)。 6、采购项目工期: 5个月。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在房县政府采购办登记备案;(供应商可登陆“房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www.hbcz.gov.cn/420325)”获取“房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建立县级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资源库推行县级政府采购市场准入资格制度的通知(房政采中函[2007]003号)、关于印发供应商须知的通知(房政采中函[2011]004号)、供应商入库须知(2014年9月10日)及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并按文件要求入库备案。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向房县政府采购办提供更新变更资料。)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报名地点:房县(四馆一家)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唐城司法局旁)。 3、报名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身份证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证书或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A类)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资格预审须知(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报名时,同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 1 月 23 日下午 3 时 00 分止(逾期送达的资料不再接收)。 3、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地点: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房县驰安世纪大酒店二楼) 4、资格预审需提交的资质证件、文件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证书或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A类);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房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 (7)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8)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贰级 或以上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投标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拟投入的现场人员岗位配备齐全,满足本工程需要,主要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等)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本工程的主要施工人员直至工程完工必须且只能从事本工程施工。 (10)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 (1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费凭证)。 (12)提供2015—2017年至少3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等),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 万元及以上的相类似智能信息化工程业绩。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于资格预审会议现场审核,另提供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需分开密封完好,否则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标前答疑会 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七、投标须知(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由代理机构发售纸质版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各供应商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下午 3 时 00 分自行递交到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房县驰安世纪大酒店二楼) 4、开标时间: 2018 年 2 月 7 日下午 3 时 00 分 5、开标地点: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房县驰安世纪大酒店二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房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房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西街71号 联 系 人: 孙仁舟 电 话:0719-3011196 代理机构:湖北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99号万达广场19幢16层034房 联 系 人:王 甜 联系电话:15071464691 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房县政府采购办 地址:房县财政局办公大楼六楼(610室) 联系人:况晓梅 余旭 联系电话:0719-3222737 湖北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2018年 1 月 15 日
来源:湖北房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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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房县 项目 工程 湖北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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