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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1月16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下午发布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设施项目招标公告1月16日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设施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PEDZ2017-143# 三、招标内容: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主要内容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为一个分包,预算资金410万人民币。该项目设备采购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北京时间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大渡河路与郑州路交叉口汇丰商业楼4楼10室】 3、方式: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一)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开启)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毕主任 联系方式:1595460567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大渡河路与郑州路交叉口汇丰商业楼4楼10室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方式:15552777351
来源:山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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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东营 项目 道路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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