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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7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于下午发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营养餐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1月17日

时间:2018-01-17 10: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099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吉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发布关于:2018年01月17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于下午发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营养餐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1月17日的信息
来源:吉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17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于下午发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营养餐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1月17日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营养餐采购(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营养餐采购(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JTZB20171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墨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3703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王志永0431-892698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谷墨文0431-8537036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营养餐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营养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营养餐采购(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JTZB2017171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项目名称

规格、性能及技术要求

拟购数量

(选择供应商数量)

采购预算单价(元)

供货期

付款

方式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营养餐采购(二次招标)

1.每天上午11点30分送到指定地点,如遇突发整治情况通知后2小时内送到现场(每次约200—300人左右,平时每天预计100人左右);每次送餐要保温送达,饭、菜、汤等食品要达到60度以上。

2.每次送餐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的要求并按相关规定“留样”。

3.每份餐标准是两荤一素:肉类每天200克,青菜300克,主食含面食300克(米饭免费添加),小咸菜免费。(每人一瓶矿泉水)

4.对少数民族人员用餐,配餐必须尊重民族信仰。

2

15元/盒

(含税)

2018年全年

按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投项目相关的内容;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4.本项目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类别中含集体用餐配送);

5.本项目提供的餐饮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国食药监食[2011 ]395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3日的8:30~11:0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3日的8:30~11:0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300元/套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7日14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1.2万元人民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王志永

电话及传真:0431-8926982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 系 人:谷墨文

电 话:0431-85370361   

2017年1月1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3日的8:30~11:0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营养餐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营养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营养餐采购(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JTZB2017171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项目名称

规格、性能及技术要求

拟购数量

(选择供应商数量)

采购预算单价(元)

供货期

付款

方式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营养餐采购(二次招标)

1.每天上午11点30分送到指定地点,如遇突发整治情况通知后2小时内送到现场(每次约200—300人左右,平时每天预计100人左右);每次送餐要保温送达,饭、菜、汤等食品要达到60度以上。

2.每次送餐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的要求并按相关规定“留样”。

3.每份餐标准是两荤一素:肉类每天200克,青菜300克,主食含面食300克(米饭免费添加),小咸菜免费。(每人一瓶矿泉水)

4.对少数民族人员用餐,配餐必须尊重民族信仰。

2

15元/盒

(含税)

2018年全年

按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投项目相关的内容;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4.本项目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类别中含集体用餐配送);

5.本项目提供的餐饮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国食药监食[2011 ]395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3日的8:30~11:0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3日的8:30~11:0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300元/套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7日14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1.2万元人民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王志永

电话及传真:0431-8926982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 系 人:谷墨文

电 话:0431-85370361   

2017年1月17日


来源:吉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项目   工程   招标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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