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经济开发区污水主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高青经济开发区污水主管线工程 二、招标项目编号:GQZFCG2018013 三、招标项目情况:本项目共分1包: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高青经济开发区污水主管线工程 |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有效证件; 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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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01月17日-2018年01月23日08:00-11:30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E座1308室); 3.方式: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书一套(上述要求携带证件均为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2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高苑路东段路北,邦德陶瓷东临,高青县行政服务大厅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2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高苑路东段路北,邦德陶瓷东临,高青县行政服务大厅内)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淄博滨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滨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驻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269310662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E座1308室 联系人:马先生 耿女士 联系方式:0533-2293772 15695472537 邮 箱:sdtc0533@163.com 发 布 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