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17日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房山分局(本级行政)于上午发布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房山分局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2017年度)房山区史家营乡秋林铺村银南松+莲花庵五矿治理区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受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房山分局(本级行政)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2017年度) 房山区史家营乡秋林铺村银南松+莲花庵五矿治理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北京市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2017年度) 房山区史家营乡秋林铺村银南松+莲花庵五矿治理区 项目编号:XM-00223311021801070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亚昭、薛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6384,010-626882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房山分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93500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亚昭、薛建伟010-62686384,010-6268824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编号:1841STC60063 招标内容 | 采购总预算 (元) | 工期 |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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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林铺村治理区 | 11,405,100.00 | 4个月 | 总体治理方案包括地形整治、挡土墙工程、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数量:不适用。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 曹家坊村治理区 | 莲花庵村治理区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3)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具备水文或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40.5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制作成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282525361@qq.com)。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蒋慧晶,010-62686388。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房山分局网(fs.bjgtj.gov.cn)上发布。本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房山分局”即为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不接受进口产品,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北京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房山分局(本级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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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莲花 中标 房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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