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二连市生态污水处理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购置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二财购准字(电子)【2017】02372号 采购文件编号: XHTC-GC-2017-072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 | 1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0,468,806.42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资产和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商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 5.投标商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6.投标商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2018年01月24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时,下午 — 5:00时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报名需本人到场。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6)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2)报名时以上资料除资质证书外,其余必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A4纸)。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二连浩特市国蒙酒店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8年02月07日 开标地点: 二连浩特市国蒙酒店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 | 邮政编码: | 010020 | | 联 系 人: | 王女士 | | 联系电话: | 0471-5200131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1、账户名称: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开 户 行: | 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 | 账    号: | 110902295610703 | | 2、账户名称: | | | 开 户 行: | | | 账    号: | |
| | 采购单位名称: 二连市生态污水处理中心 | | 地    址: | 二连市生态污水处理中心 | | 邮政编码: | 011100 | | 联 系 人: | | | 联系电话: | 0479-7517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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