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18日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于上午发布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昌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1月18日
昌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及内容 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的委托,对昌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项目编号: THCN2018-07)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昌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1.2.2项目编号:THCN2018-07 1.2.3采购预算:1550.00万元 1.2.4资金来源:电子商务进农村中央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1.2.5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1.2.6.服务期:通过国家绩效评价,直至项目验收达到合格。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网==》
1.2.7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国家绩效评价,项目建设要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1.2.8采购内容:本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1.提升改造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2.提升改造乡(镇)电商公共服务站; 3.村(社区)电商公共服务点建设; 4.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5.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建设; 6.村(社区)物流配送点建设; 7.县级溯源体系建设; 8.电子商务交易数据收集体系建设; 9.市场主体培育体系建设; 10.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 11.区域公共品牌培育; 12.农村产品营销体系建设; 13.电商精准扶贫; 14.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及技能培训; 15.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推广及其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下列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7.投标企业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1.8.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为准)。 2.1.9.投标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1.10..投标人必须具备至少1年从事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经验。 2.1.11.投标人若有幸中标,必须在当地注册独立法人的企业,凡中标后未在当地注册独立法人的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重新选择其他服务商进行招标。 2.1.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接受一家参与投标。 2.2 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不响应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 1月 24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至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申请办理。 报名要求:投标单位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纸质报名材料递交到招标代理公司: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证明(在“信用中(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截屏)。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招标代理公司(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84号)现场递交纸质报名材料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投标人视为未报名成功。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9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1份(格式为*.ZCTBJ),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1份(同时携带CA)递交至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ZCTBJ),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开标时间:2018年 2 月 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00.00元【 大写:叁拾万元整】。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保证金应从投标商基本账户划出,已到账为准。) 收费内容 | 投标保证金 | 账户名称 | 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昌宁县支行 | 银行账号 | 24129601040007552 | 金额 | 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联系人:曾昭桂 联系电话:0875-7130659 15911905007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昌宁县兴宁街84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75-7124567 18725252130 10.监督电话: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7120928 11、技术支持: 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发布日期:2018年1月18日
来源:云南昌宁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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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电子 中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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