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肇州县农业局生(一月)物质节能锅炉采购变更通知1月19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038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经采购单位申请,DZC20180038肇州县农业局生物质节能锅炉采购项目变更通知如下。(本项目已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文件,请供应商下载最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原文件中要求的: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民用手动生物质锅炉生产、销售、安装”类。 变更为: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民用手动生物质锅炉生产、销售、安装”类或金属制品类或锅炉类。 交货(工)时间变更为: 2018年2月6日前开始供货,2018年4月15日前全部锅炉交工验收完毕。 二、谈判时间通知:2018年1月24日9时30分(9时30分前到达大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等候区等候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18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