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区有关规定,就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路灯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J-NB18040、档案编号:FHZB(2018)002 二、招标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及供货要求: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路灯设备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需求 |
2.项目预算:342万元;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质保期:通过验收之日起24个月。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具有LED路灯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包含LED路灯); 3、投标人无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五、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保证金: 1、标书发售日期:2018年1月19日起至2018年1月 25日16:00时止(工作时间0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标书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大厦15楼财务室]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陆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为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 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 账号:3901111109000037356 在2018年2月 2 日下午16时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中注明项目名称。 注:▲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账,超时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一),截止时间2018年2月 9日14:00时(北京时间)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年2月9日14:00时(北京时间)。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一)。 九、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在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2、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 十、业务咨询与联络: 招标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卓益浩 0574-87179081 交易场所 联系人:杨女士 0574-88589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