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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9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办公室于下午发布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商(瑞春小区4#地块)棚户区改造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月19日

时间:2018-01-19 12: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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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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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办公室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19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办公室于下午发布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商(瑞春小区4#地块)棚户区改造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月19日

1. 招标条件本采购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商(瑞春小区4#地块)棚户区改造PPP项目已由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郑经政复(2017)42 号文 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实施机构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办公室 (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2.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商(瑞春小区4#地块)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2.2项目编号:郑经采公开(2018YXDL)6号

2.3预算金额:以招标文件为准。

2.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5项目概况:根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商(瑞春小区4#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拟建设拆迁安置房,依据经开区对拆迁村民住房保障的承诺,采取异地安置的方式,按照郑州市拆迁安置有关政策,首先保障失地农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安置问题。该项目功能主要为安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拟拆迁的黄商村民。黄商村共拟拆迁补偿480户,1898人;黄商拆迁共腾出土地面积288亩,拆迁的建筑物总面积为34.56万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郑州经开区经南十二路以北,经南十一路以南,经开第二十二大街以西区域,建设规划用地面积为58221.7平方米,拟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203444.07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191044.59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903.24平方米,物业用房104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10456.2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56144.52平方米。投资估算总额为100265.79万元。预计可安置2123人。

2.6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3.1项目全生命周期:

3.1.1合作期限:17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5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

3.1.2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通过获取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收回投资,并实现合理的投资回报。

3.2 投资估算:投资估算总额为100265.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308.55 万元(含建筑工程费44685.38万元、设备购置费900.00万元、安装工程费10723.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645.30万元(含原黄商村拆迁补偿费21990.24万元、本项目建设用地土地费用4151.21万元、其他待摊费用8503.85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547.69 万元,建设期利息4764.25万元。

3.3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203444.07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191044.59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903.24平方米(含居委会282.24平方米,变电室140.58平方米,公厕57.6平方米,路灯配电室282.24平方米,开闭所140.58平方米),物业用房104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10456.2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56144.52平方米。

拟建8栋33层高层住宅,层高均为2.9米,室内外高差0.60米,总高96.3米,户型设计分为70平方米、90平方米、130平方米三种户型,居住总户数为1848套;4层配套用房2座、2层配套用房2座、2层居委会1座、2层路灯配电室1座、公厕1座;地下设1层作停车、设备间及人防工程用的地下室,主楼部分地下2层,其中,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层高4.2米,主楼部分地下两层,层高分别为3.0米,配套用房一层层高4.5米,二层及以上楼层层高3.6米。

配套用房主要用作配套建筑及配套公建建筑;地下室主要用于停车及设备间,部分按人防工程要求进行建设。人防工程暂按甲类二等6级防空地下室标准设计(最终设防类别以人防部门要求为准)。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抗震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建筑场地土类别暂定为II类。

3.4项目地点:郑州经开区经南十二路以北,经南十一路以南,经开第二十二大街以西区域

3.5运作模式:PPP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方式

由项目实施机构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办公室依照法定程序选定优秀的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暂定股权比例95%)和经开区管委会授权的政府出资机构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股权比例5%)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本项目资本金要求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其他资金可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优化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项目设施全过程。在运营期内,由政府方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并将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跨年度的财政预算;由项目公司向安置区内居民(原黄商村村民)、安置区配建的门面房或商铺的商户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物业费;由项目公司经营或出租安置区配建的门面房或商铺并取得经营收入;由项目公司向安置区居民提供地下停车场(位)管理服务而取得的地下停车位管理费收入。合作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6其他采购需求: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4. 申请人资格要求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 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资质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4.3.2 财务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正规中介机构出具的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如需融资的,要求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统一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具备任一许可证即可)的金融机构(一家或多家)为本项目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8.02亿元的贷款意向书或承诺函及其他信贷支持(如有)等材料;

4.3.3 业绩经验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2014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1个以上(含1个)合同金额在5亿元以上类似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在国内累计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 (业绩认定以签订合同为准);

4.3.4 信誉要求:

①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财政部门禁止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②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内容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⑤施工主体2015年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jzsc.mohurd.gov.cn)、“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 http://hngcjs.hnj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存在不良行为、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3.5 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根据项目实施阶段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资格:

财务负责人:熟悉PPP项目财务管理,具有经济类或财会类高级技术职称;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4.4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组成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社会资本组成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4.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5.6 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4.1、4.2、4.3.2、4.3.4(①、②、③、④)条款要求,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还需满足4.3.1、4.3.4(⑤、⑥)条款要求,上述“申请人资格要求”其他条款要求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或共同组成联合体后满足。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占股,且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0%;

4.5.7其它要求:代表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及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之一的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5.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方法采用合格制。

6. 政府采购政策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公告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7.1请申请人于 2018  1  19 日至 2018  2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1918房间)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7.2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按“4、申请人资格要求”携带以下资料:

7.2.1 资格预审申请人单位简介,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7.2.2申请人有效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7.2.3  申请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7.2.4申请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查询资料(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7.2.5 申请人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7.2.6 申请人业绩合同;

7.2.7 信誉要求的①②③④⑤⑥项证明材料;

7.2.8 财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相关材料;

7.2.9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的相关材料;

7.2.10 如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需按“4.5.6 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有关联合体的要求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资料;

7.2.11 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登记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报名后存档备查,相关证书、证件除特别说明外报名登记时均需出示原件。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2 月9日9 时 30 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601开标一室(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层)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采购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办公室

单位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398213

电子邮箱: 1054006818@qq.com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韦玉军  沈政  周圆芳  位小坤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电子邮箱:hnyx1917@126.com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来源:河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建设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郑州   工程   建筑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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