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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1月22日太原市国家税务局于上午发布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劳务派遣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22日
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劳务派遣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劳务派遣项目 项目编号:HYZB-E2018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超丰 项目联系电话:189034690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7号 联系方式:靳卓玲 0351-26993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超丰 18903469083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为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劳务派遣项目,根据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工作需求,对太原市国家税务局的 20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2.本次招标采购共1包,投标人所投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3 年。 4.采购预算: 90 万元/每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需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5、不接受未登记备案的投标人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22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提供);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5.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8.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9.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10.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11.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12.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查询函;以上资料除注明复印件外,请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山西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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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山西 招标 资格 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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