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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静宁县2(1月)017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四河镇芦湾村过水桥涵修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月22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静宁县四河镇芦湾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静宁县2017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四河镇芦湾村过水桥涵修建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JNJY2018ZC-022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谈判内容: 在芦湾村甘山社修建过水桥面一座。 三、预算金额: 27.27万元(其中财政奖补20万元,一事一议筹资0.55万元,投劳折资6.72万元)。 四、评标方法:根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4、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获取地点:在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西环支路德美集团对面二楼)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八、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2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九、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十、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方:静宁县四河镇芦湾村民委员会 地 址:静宁县四河镇芦湾村 联系人:马文军 电 话:09332720015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路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B-1701 联系人:徐改平 电 话:15120410534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9日
来源:甘肃静宁县四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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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竞争性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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