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22日连江县安凯卫生院于下午发布连江县安凯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月22日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连江县安凯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350122]KT[GK]201701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少明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9316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连江县安凯卫生院 地址:连江县安凯乡安海村安峰路16号 联系方式:陈昌华 137746001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少明0591-8793162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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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150000 | 3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 明细描述针对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 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要求。就“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中要求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22日 14:20 至 2018年02月06日 14:2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次采购产品未经过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新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新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目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6%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本项目投标资格标准要求执行。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审查时,发现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视为其投标无效。
来源:福建连江县安凯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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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福建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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