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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上午发布)附属设施综合改造与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1月23日

时间:2018-01-23 15: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普宁市人民法院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186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普宁市人民法院 发布关于:普宁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上午发布)附属设施综合改造与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1月23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普宁市人民法院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普宁市人民法院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普宁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上午发布)附属设施综合改造与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1月23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普宁市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诉讼服务中心及附属设施综合改造与配套工程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1-146134-0001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诉讼服务中心及附属设施综合改造与配套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43,194.58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项目内容

数 量

单 位

最高限价(元)

交货时间

1

诉讼服务中心及附属设施综合改造与配套工程

1

2643194.58

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报价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接本工程的如下资质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提供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1 月23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29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东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5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2 月07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东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5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2 月07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东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1 月 23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2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联系电话:0663-821217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3-293502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张梅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邮编:510050
(三)采购人:普宁市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池尾街道金池路
联系人:李智明联系电话:0663-2935133
传真:0663-2935055邮编:5153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3日


来源:广东普宁市人民法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谈判   询价   工程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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