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23日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带电作业及应急救援设备库房工程公开招标1月23日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带电作业及应急救援设备库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带电作业及应急救援设备库房工程 项目编号:ZXCGDL018011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国群 项目联系电话:0722-33300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明珠北街1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吉善超 联系电话:0722-30667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高国群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带电作业及 应急救援设备库房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有关文件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带电作业及应急救援设备库房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带电作业及应急救援设备库房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0180118-1 三、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四、最高限价:1967000.00元 五、投标人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为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5.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查询函出具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及以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待),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建造师资格证书;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⑧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⑨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出具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及以后),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9时00分,地址: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大厅(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吉善超 联系电话:0722-306679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高国群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五、投标人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 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为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净利润不能为负值;5.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查询函出具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及以后);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24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大厅(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湖北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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