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23日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于下午发布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23日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LY201801-01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凤丹 项目联系电话:130191230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基隆街577号 联系方式:张丽晶0431-808810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凤丹0431-87061199、1301912304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号:LY201801-01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2.2 服务地点:林园街道辖区内 2.3 服务内容:街道及社区的背街小巷、单位庭院、居民区内的堆放物、辖区内明沟清淤、下水井清掏及维修等。 2.4 服务周期:一年,服务质量好在原合同条款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可延续一年,从招标结束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5 入围家数:入围三家 2.6 采购预算:人员费用:300元/人/天 大铲车、大钩车:2500元/台/班 中铲车、中钩车:2000元/台/班 小铲车、小钩车:1000元/台/班 板车:1000元/台/班 小金刚:1400元/台/班 下水井清掏:180元/口 下水井管道维修:360元/延长米 2.7 付款方式:实际发生量核算,并按时间进度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 3.2、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 3.3、提供近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财务报告; 3.4、提供近1年连续6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9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00时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12日上午9:00时。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基隆街577号 联系人:张丽晶 电 话:0431-8088103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凤丹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电 话:13019123040 开户名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 账 号:35940188000035590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3.2、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3.3、提供近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财务报告;3.4、提供近1年连续6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23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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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长春市 资格 基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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