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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5日柳州市水电建筑工程处于下午发布柳州市竹鹅溪一期河道整治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KWBSA3G2018059)招标公告1月25日

时间:2018-01-25 15: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柳州市水电建筑工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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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626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西柳州市水电建筑工程处 发布关于:2018年01月25日柳州市水电建筑工程处于下午发布柳州市竹鹅溪一期河道整治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KWBSA3G2018059)招标公告1月25日的信息
来源:广西柳州市水电建筑工程处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柳州市水电建筑工程处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25日柳州市水电建筑工程处于下午发布柳州市竹鹅溪一期河道整治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KWBSA3G2018059)招标公告1月25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柳州市水电建筑工程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柳州市竹鹅溪一期河道整治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柳州市竹鹅溪一期河道整治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KWBSA3G20180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静 电 话:0771-2026101

项目联系电话: 何静 电 话:0771-20261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柳州市水电建筑工程处

地址: 柳邕路二区四号

联系方式:谢宇 电 话:0772-32247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何静 电 话:0771-2026101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市竹鹅溪一期河道整治总承包工程项目,已由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发改规划(2018)30号批复了本项目的初步设计。项目法人为柳州市水电建筑工程处,招标人为柳州市水电建筑工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柳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柳水招标备案[2018]1号,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柳州市竹鹅溪一期河道整治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KWBSA3G2018059

建设地点:柳州市竹鹅溪河

建设规模:竹鹅溪河矿建铁路桥至竹鹅溪泵站及上游路至南支出口段河面垃圾清理与河道底泥清淤、干化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河道整治石方回填。

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2424.2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095.61万元,临时工程费284.11万元,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费32.3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5万元,其他费用7.14万元)。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北支起于上游路暗涵出口,止于南、北支交汇处,长731.5m;南支起于区矿建汽车队湘桂铁路涵洞口,止于南、北支交汇处,长6840m;下游干渠起于南、北支交汇处止于其下游的竹鹅溪污水提升泵站,全长95m。需要清理的淤泥(淤泥和水混合物)约为97696m³,河道整治石方回填2712m³。及其附属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2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3工期要求为: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2018年03月01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总工期为31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节点工期:合同签订7日内提交全部施工图及相应施工图预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①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另一联合体成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最近三年(2014~2016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发生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递交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1)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人(设计单位))在近5年(指从项目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有承担过河道整治项目的勘察(测)设计工作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初步设计批文。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2)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另一成员(施工单位))在近5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有承担过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要求在开标会上核查,并将复印件装订与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一方)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5)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6)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件、证书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4.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联合体投标,仅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联合体投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仅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

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由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2 月 5 日至2018年 2 月 9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10楼

(3)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18777194545(以实际发售为准)

(4)发售方法: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如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中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仅需联合体另一成员(施工单位)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提供),其余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需分别提供,上述打印件或复印件均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单位公章,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投标保证金在2018年2月 24  日16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5)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内的或携带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拒绝购买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单位或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相关资料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现金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投标报名时开具的缴费收据到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及其他事项

6.1.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6.2. 其他事项

6.2.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2 招标人约定:2017年1月1日起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如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各投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四大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如存在违反此规定行为,将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8  2     26    9   30 分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市水电建筑工程处

地  址:柳邕路二区四号

邮  编: 545005

联系人:谢宇 

电  话:0772-322477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 编:

联 系 人:何静

电 话:0771-2026101

电子信箱: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内文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内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内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内文


来源:广西柳州市水电建筑工程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工程   广西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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