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26日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温州高铁新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于下午发布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高铁新城产城融合PPP项目的的采购公告1月26日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高铁新城建设管理办公室经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授权,委托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温州高铁新城产城融合 PPP 项目进行采购,采购形式为公开招标。现已通过资格预审,特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参加投标,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采购编号:F-GB201711210792 二、采购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温州高铁新城产城融合 PPP 项目 2.2项目授权主体: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3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温州高铁新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2.4项目性质:新建 2.5项目合作模式: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2.6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为十五(15)年。其中,第一期项目为2018年开工项目;第二期项目为2019年开工项目;第三期项目为2020年开工项目,以此类推,具体以年度投资实施计划为准。单个子项目建设期原则不超过3年,以监理下达该子项目开工令之日起至该子项目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之日止;整体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各子项目从各自通过竣工验收或交工的次日起进入运营期,至本项目合作期届满。 2.7股权比例:项目建设成立专门 PPP 项目公司,其中社会投资人占股90%,政府方占股10%。 2.8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成交社会投资人、政府方出资代表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 2.9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2.10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温州高铁新城产城融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项目位于温州高铁新城片区,属于瓯海区核心区,总面积14.33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大约5.54平方公里。项目范围为北至六虹桥路、东至秀浦路、南至陈蕉路、西至蛟巨路~华亭山围合区域以及瓯海大道三期、宁屿路、大连路东延伸,建设范围不包括区域内的仙湖度假区2.25平方公里(具体以规划实测为准)。温州高铁新城作为国家沿海铁路通道与浙江省域铁路通道的交汇枢纽,以“一个点引领一个城市群”理念,通过片区内自身的改造、优化、提升,将温州高铁新城打造成为温州交通主枢纽和城市客厅,协助并力推温州成为集交通、宜居、商务、办公、购物、旅游、服务于一体的新型智慧城市。 本项目以温州南站高铁站为中心,按照核心区、拓展区、影响区的开发时序对温州高铁新城进行项目规划,最终实现温州高铁新城产城融合一体化。项目投资金额199.8811亿元(人民币),项目构成包含安置房、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客厅、旅游集散中心、景观环境治理、市政工程等10大类。 采购范围包括研究温州高铁新城定位和发展战略,根据需要为相关部门提供规划咨询服务,为高铁新城描绘发展蓝图;政府开展土地整理和拆迁的前期工作,社会资本方按照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提供资金包干使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服务,基于各项公共设施,提供物业管理、绿化维护、城市客厅运营、教育、医疗、停车场管理等公共服务,保障高铁新城公共功能正常发挥;通过提供产业研究、品牌塑造、产业招商、企业孵化、人才招募与培训、金融服务、引入境外资本等多类型服务,推动高铁新城范围内的企业落户和产业发展,进而带动高铁新城及周边区域的经济增长、就业增加和社会发展;从而实现高铁新城综合开发项目的根本目标——区域的全面、综合和可持续发展。 3.社会资本资格要求 社会资本资格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采用现场购买方式,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方)凭单位介绍信购买采购文件。 4.2 购买时间:2018年1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购买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雅特尔大厦六楼 4.4采购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8日9时30分,社会资本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瓯海分中心交易大厅【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5.3 采购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采购公告不一致时,以采购公告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区分网(http://ohztb.ouhai.gov.cn/ohcms/)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六楼 联系人:占日红 张笃霖 吴肖峰 电话:13957774445、0577-28877702 传真:0577-28877770 采购人:温州高铁新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温州高铁新城大楼(温州动车南站原公交始发站北首)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77-88558153 同级采购监管部门:瓯海区财政局 电话:0577-88522238 2018年1月26日
附件信息:
来源:浙江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温州高铁新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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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温州 政府 浙江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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