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26日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于下午发布广州市花都区区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26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的委托,对 广州市花都区区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801-ST10093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区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7,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编号:GZQS1701FG10006 1. 承担广州市花都区区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网==》
2. 提供广州市花都区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含远程培训课程)。 3. 服务资格供应商数量: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8家中标服务商作为“广州市花都区区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服务定点服务资格商”。 4. 服务约定:服务周期三年(三年或三年内采购资金使用达到人民币5700万元时,服务终止),中标的服务商要承担广州市花都区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每年根据使用单位发布的培训项目公告情况,申报项目方案及经费预算。凡申报项目未能通过评审,不能获得项目实施资格。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具有健全的教学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比较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价考核体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6)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7)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1月27日 至 2018年02月2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6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6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1 月 27 日 至 2018 年 02 月 0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老师 | 联系电话:020-36898754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
| (三)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 地址:花都区新华镇公益路区政府综合大楼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6日 ??
来源: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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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花都 资格 广州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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