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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方正县(一月)城市管理局2018年方正县春节亮化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月29日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方正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方正县春节亮化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2018年方正县春节亮化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S2018G2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4690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方正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方正县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51-571558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先生 0451-8469077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4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包含照明设备。4、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2014年-2016年,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名资格将被当场取消。8、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9、潜在供应商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前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0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半年(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劳动局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贴牌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1月29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31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4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2018年方正县春节亮化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方正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对2018年方正县春节亮化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2018年方正县春节亮化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S2018G2004。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为480000.00元)4、招标内容及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亮化材料采购;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一年。6、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相关培训。7、交货地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直至安装调试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包含照明设备。 4、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2014年-2016年,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名资格将被当场取消。 8、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 9、潜在供应商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前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半年(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劳动局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 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贴牌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1月31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每天9:00-11:00,13:00-15:0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厂家唯一指定授权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材料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4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过期不候。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六、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方正县城市管理局地 址:方正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571558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4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451-84690777 日 期:2018年1月29日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469077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报名合格后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1月29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31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2月01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1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2月01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2018年方正县春节亮化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S2018G2004。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为480000.00元)4、招标内容及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亮化材料采购;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一年。6、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相关培训。7、交货地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直至安装调试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来源:黑龙江方正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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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资格 招标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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