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29日海晏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于下午发布海晏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1月29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晏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受海晏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委托,拟对海晏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监督单位:海晏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0-8631387 |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1. 本项目须提供样品,样品详细要求如下:1)样品名称及数量:棉被(成品1床)、棉褥(成品1床)、棉大衣(成品1件)、棉衣裤(成品1套)、软体0.5T 储水罐(成品1个)、04A型手提折叠桌(成品1张)、高腰防寒保暖雨鞋(成品1双)2)样品要求:样品只能标注产品名称,不得出现产品品牌、型号、产地及供应商名称等影响评分的因素。未按要求包装的样品将不予接收。2.样品送达时间:2018年02月27日(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接受。3.样品退还时间:2018年02月29日(下午15:30~17:00),未中标单位当天须立即运离现场,逾期不予退还,中标单位样品封存留样。4.样品送达及退还地址: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海北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备注: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样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