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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1月29日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于上午发布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杨树村道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月29日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杨树村道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杨树村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TZ1801-0119B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峰 项目联系电话:138430322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杨峰138430322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宗良0431-8858011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TZ1801-0119BY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杨树村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杨树村道路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杨树村。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至少两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以项目经理注册证上的单位为准),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否则按废标处理。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手续,方可投标报名。(详见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必须在投标报名期间)、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企业业绩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提供用户名、密码,报名现场核查)(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年3月7日09 时,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峰 电话:1384303227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 系 人:孙宗良 联系电话:0431-8858011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29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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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九台 道路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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