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有人防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供应商具有至少一项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0m2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址截图)。 备注:合同未体现具体内容的,如“建筑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须提供业主方的证明资料。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项目负责人具有至少一项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0m2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址截图及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备注:合同未体现具体内容的,如“建筑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须提供业主方的证明资料。 5、到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下述第①、③两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述第②项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截图):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