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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延川县民政局关于采购(下午公告)村(居)民委员会、社区设置社会救助固定公示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月30日
延川县民政局关于采购村(居)民委员会、社区设置社会救助固定公示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延川县民政局关于采购村(居)民委员会、社区设置社会救助固定公示栏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企业参与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民政局关于采购村(居)民委员会、社区设置社会救助固定公示栏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8-038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2室 联系方式:0911-8331529 四、采购单位、内容 : 1、内容:根据延市民发(2017)126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全县每个村(居)民委员会、社区设置社会救助固定公示栏等。(详见谈判文件) 2、该项目规划最高限价:42万元 3、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 13289639716 五、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广告制作等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申明; 5、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质原件以备审查,复印件一套(加盖红章)存档备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若有需要,请自带U盘拷取谈判文件电子文档。(不接受邮购) 2、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02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8日下午16:30(如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 2、谈判时间:2018年2月8日下午16:30(如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 3、谈判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30日
来源: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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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招标 资格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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