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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院[壹月]日照分析测绘及烧锅医院标牌制作服务项目-第二、三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1月30日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院日照分析测绘及烧锅医院标牌制作服务项目-第二、三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院日照分析测绘及烧锅医院标牌制作服务项目-第二、三标段 项目编号:DH-2018FZB7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73868852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方式:叶主任,0431-861777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1738688529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1月30日 08:30 至 2018年02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 三、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院日照分析测绘及烧锅医院标牌制作服务项目-第二、三标段以国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康复医院日照分析测绘及烧锅医院标牌制作服务项目-第二、三标段; 2、项目编号:DH-2018FZB703; 3、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110]-0066号; 4、采购金额:第二标段:28万元;第三标段:19.9万元; 5、采购内容及供货期:第二标段:经开医院挡光分析计算;第三标段:经开医院挡光分析测绘;供货期:按合同约定; 6、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7、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7.1投标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业务经营范围和能力,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7.2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7.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14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7.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7.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加盖公章且有法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承诺其真实性)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7.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 7.7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8、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 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合格投标人要求中7.2要求相应标段的资质副本、开户许可证、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加盖公章且有法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承诺其真实性)原件及复印件可供查询、近三年类似业绩三项(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及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第二标段800元,第三标段:500元:售出不退,如需邮寄,另付50元邮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2月9日14:00分 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2月9日14:00分 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3、项目发布媒体:《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人:叶主任 联系电话:0431-86177703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史女士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 联系电话:17386885297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采购办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738688529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7.9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报名并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8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1月30日 08:30 至 2018年02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2月09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9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2月09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来源:吉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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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医院 长春 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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