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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31日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郧西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月31日

时间:2018-01-31 15: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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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540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湖北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关于:2018年01月31日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郧西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月31日的信息
来源:湖北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31日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郧西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月31日

郧西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项目已获财政部门通过,郧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函号为西采计备2018[11]号。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委托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参与本PPP项目采购的社会资本方进行资格预审。本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现面向国内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郧西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

2.2项目编号:HBT-13180010-180235

2.3项目授权主体:郧西县人民政府

2.4项目实施机构: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5项目采购人: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6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包含郧西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工程、郧西县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和郧西县乡镇污水治理工程三个子项,各子项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 城关镇污水处理厂

郧西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位于郧西县城关镇佘家湾村。为改扩建项目,本次新建规模为25000m3/d,已建成须提标升级规模为25000m3/d,改扩建后总规模为50000m3/d,出水水质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W类标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配套管网沿天河河道西岸,经情侣路金簪桥、天河坪大桥、天佘桥、石门湾大桥,最终接入朝北河路城关镇污水处理厂污水主干管,管网总长约1465米。

(2) 郧西县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

郧西县雨污管网分流改造近期(2020年)改造工程的工程量为污水干管总长40.03km,检查井1097座;街坊、小区污水支管总长50km,检查井1200座;雨水干管总长17.21km,雨水口790座,检查井467座。

(3) 郧西县乡镇污水治理工程

郧西县乡镇污水治理工程包含观音镇等1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三官洞林区、槐树林特场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设计处理总规模为16180m3/d。配套污水管网长度119.507km。

2.7 项目建设地点

郧西县城关镇及十七个乡镇。

2.8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2018年-204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本项目拟于2018年初开工建设,建设期为2年,2020年初调试运营后,正式投入运营。

2.9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47441.59万元左右。

项目完工后,后期将严格按照竣工验收后政府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进行相应调整。

2.10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属于“存量项目+新建项目”打包运作,政府将城关镇及其他15个乡镇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存量资产有偿转让给项目公司,转让价格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为准,转让手续按国有资产转让相关手续办理。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改造、建设、运营及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建设、运营,拟采用“TOT+ROT+BOT”模式运作。

项目公司通过向政府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及管网运营服务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郧西县住建局或政府指定机构,具体移交范围以项目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的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社会资本(中标人),将与郧西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PPP项目合同》。由政府出资方郧西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签订《股东协议》,项目公司是郧西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的实施主体,将按照现代企业运行方式进行管理、运行。项目公司成立后将负责郧西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地为郧西县,注册资本金为18976.64万元,股权结构为51%: 49%。 其中,社会资本方占51%,出资9678.08万元;建投公司占49%, 出资9298.55万元。项目公司自项目开始运营之日起五年内,社会资本方不得转让其在项目公司的部分或全部权益。此后投资者要转让权益的,须征得郧西县政府同意。

在合同签署前提供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预算造价的约10%(银行履约保函,须提供相关担保银行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作履约担保。合同签署后,中选社会资本方提供的履约担保转为现金,转入项目公司作注册资本金。在项目公司成立30日内,中标社会资本方将城关镇及其他15个乡镇现有污水处理厂存量资产评估价金额打入县政府指定账户。

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工程实体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不得再行占有和经营。

三.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主体要求:申请人可以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也可以是由不超过二家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3 财务实力:企业2014~2016年度每年为盈利(以经审计的2014~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且具有良好的信誉、财务状况。

3.4 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业绩要求:

1)PPP项目业绩:自201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参与至少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污水处理厂的PPP/BOT/EPC项目(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投资协议书或合同为准);

2)运营业绩:截止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至少拥有一项规模不低于2.5万吨/日的运营业绩(以特许经营合同、协议或运营证明文件为准)。

3.6 商业信誉:

1)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时段,近三年;查询对象,申请人、申请人单位法人,拟派项目经理)。

2)2015年以来无以下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1)被财政、税务、审计、海关、工商、招投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机关实施的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行为在处罚期间内的(处罚时效已过的和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依法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两类情形除外);

2.2)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3)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3)2015年以来无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在招投标领域具备本条情形的同样适用本条款)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结果未列入以下情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采购人将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评审前对申请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的商业信誉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资格预审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查询结果进行裁定。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作为不同的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身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且均为独立法人;

2)联合体须由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一方作为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本节3.1至3.6所述全部资格要求;

3)联合体其他成员须满足本节3.1、3.2、3.3和3.6所述资格要求;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协议,并在联合协议中明确约定牵头方和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责权主体及负责范围。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拒绝进行资格后审的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请于201821起至20182月7,每天(节假日除外) 9:00-11:30,14:00-16:30时(北京时间)到到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并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除注明原件外)资料1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

(3)报名表原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28日下午15:00时整,地点为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和郧西县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郧西县城隍街35号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广泽中心5楼

联系人:江善永

联 系 人:周宇、龚超、李一周

电 话:15871117603

电 话:027-87273623

传 真:

传 真:027-87276385

项目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备注:

备注:1、本《报名表》由投标人填写;

2、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来源:湖北郧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政府   工程   中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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