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31日张家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下午发布张家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张家港市大数据平台设施集成与服务公开招标公告1月31日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受张家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张家港市大数据平台设施集成与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大数据平台设施集成与服务 项目编号:ZZC2018-G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霞慈 项目联系电话:0512-586990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 联系方式:赵云0512-567290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霞慈0512-58699071 代理机构地址: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不包括其他类型的企业);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1日 08:30 至 2018年02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底部的“本市其他网站”栏目中的“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完成报名并在[采购业务-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底部的“本市其他网站”栏目中的“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完成报名并在[采购业务-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中小企业政策等
来源:江苏张家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中标 张家港 张家港市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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