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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1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于下午发布延庆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第二包食材供货服务)公开招标公告2月1日

时间:2018-02-01 10: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692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北京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 发布关于:2018年02月01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于下午发布延庆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第二包食材供货服务)公开招标公告2月1日的信息
来源:北京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01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于下午发布延庆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第二包食材供货服务)公开招标公告2月1日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M-0000956102180116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修海龙 招标业务一部

项目联系电话:611153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湖南西路20号

联系方式:赵焕春,010-611153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修海龙,010-6398867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9.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1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4层北侧楼道东头第三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近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近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投标人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公告期:自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来源:北京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本级)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延庆   招标   北京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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