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01日宾阳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于下午发布宾阳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甘棠镇八合村等7个土地开垦项目新增耕地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公开招标公告2月1日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宾阳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甘棠镇八合村等7个土地开垦项目新增耕地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甘棠镇八合村等7个土地开垦项目新增耕地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项目编号:建坤招字[18JKZ0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哈达 项目联系电话:138771635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宾阳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广场南路地段花园酒店(第三层) 联系方式:阮主任 132378064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哈达 13877163566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葛路118号青秀万达广场西二栋33楼3311-331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甘棠镇八合村等7个土地开垦项目新增耕地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 2 | 合同名称 | 甘棠镇八合村等7个土地开垦项目新增耕地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 3 | 合同编号 | 发包人与承包人自行编定 | 4 | 采 购 人 | 宾阳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 5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6 | 鉴定审核部门 | / | 7 | 项目地点 | 宾阳县 | 8 | 项目投资 | 最终投资额度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投资概算为准 | 9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10 | 招标范围 | 新增耕地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项目总规模16127.82亩。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 11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 内提交报告成果。 | 1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3 | 承包方式 | 总价包干。投标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采购项目所有报告内容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1日 17:00 至 2018年02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计量认证资质的企业。 3、通过省级(自治区级)及以上质量技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实验室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符合《土地整治工程第2部分: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14)检测项目要求),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4、必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 )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文件中规定的推荐单位。 5、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或土地管理)类专业的高级职称。 6、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工商核准登记(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机构核准登记)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工商核准登记分支机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有开展业务相应固定经营场所。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宾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批准,现就宾阳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甘棠镇八合村等7个土地开垦项目新增耕地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来源:广西宾阳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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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广西 招标 工程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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