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功能(中午发布)区安全监管部门专业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月2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青海省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专业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拟对青海省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专业执法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通知》,并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青海公采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楼3楼。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971-8224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