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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2月05日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于下午发布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月5日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GZ-CZHW-180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963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初先生 0434-42230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工 0431-81696339 代理机构地址: 解放大路810号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Z-CZHW-180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受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委托,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13万元; 2.3供货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指定地点; 2.4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供货完毕; 2.5采购范围:可视软性喉镜采购;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投标单位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3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2017年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投标单位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包,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上午9:30分,接收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初先生 电 话:0434-422309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431-8169633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单位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3.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09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2017年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投标单位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来源: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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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伊通满族自治县 医院 医疗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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