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上午公告)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鹤岗市东山区“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月5日
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鹤岗市东山区“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鹤岗市东山区“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QCG2018J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8468288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17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0468-35365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女士18846828891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谐大道198号哈西悦城G2栋1单元25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3.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高级工程师.投标人拟派高级工程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参加。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1核查内容:1)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是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5.2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6.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期间内须自行通过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申请将被拒绝。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2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大厅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846828891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7.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介绍信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2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鹤岗市东山区“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鹤岗市东山区“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QCG2018J009)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一、项目名称:鹤岗市东山区“一河一策”方案编制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BQCG2018J009。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37万元)。四、采购内容:以整条河流(湖泊)为编制对象:行政区范围内河流汇水面积大于50km2的需要编制,湖泊面积大于1km2的需要编制。编制范围包括入河(湖)支流部分河段的,应注重与支流编制方案之间的衔接,方案中应明确编制支流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五、成果文件递交地点: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六、成果文件递交期限:按合同约定中执行。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3.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高级工程师.投标人拟派高级工程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参加。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1核查内容:1)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是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5.2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6.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期间内须自行通过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申请将被拒绝。八、投标登记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5日至2018年02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受理。2.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提供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本项目在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且必须到场参加,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九、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鹤岗市政府采购网、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12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联 系 人:赵女士。电 话:0468-3536575。代理机构: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谐大道198号G2栋1单元25层。联 系 人:郭女士。电 话:18846828891。 2018年02月05日
来源:黑龙江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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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鹤岗 招标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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