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05日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三期)人防设备购置项目(项目采购编号:HPC2018货字8号)公开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三期)人防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三期)人防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PC2018货字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78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联系方式:唐熙 0774-88339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0774-5137829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新风街2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人防设备购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载明有“人防设备”类别内容,也可由其销售过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其相关批复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产品荣(信)誉证书等))相互佐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若为经销商投标的,须持有其用于参与投标的核心产品(主要投标货物)品牌销售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备注:企事业单位若处于“换证”期间的,须出具其所属行业相关行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5日 17:12 至 2018年02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5日发布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0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或②“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①、②两样至少提供一样)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实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三期)人防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三期)人防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采购编号:HPC2018货字8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如下表所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 采购内容 | 人防设备购置 | 简要规格 描述 或 项目基本 概况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人防防护门设备 | 批 | 1 | 2 | 人防战时通风、水、电设备 | 批 | 1 | 备注:核心产品(主要投标货物)系指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中所载列的全部带“▲”符号采购项。 | 工作服务期: ◆设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发包人要求修改《设备安装施工进度计划方案》;每自项目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重新修订方案报送项目发包人再次审核。 ◆供货期:项目购置分为两个阶段。预埋阶段与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同步(即项目主体建设工程达到完工则人防设备预埋件部分亦达到完工验收标准),门扇及设备安装期为采购人发出安装开工令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小组测试验收合格。 ◆质保期:通过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测试验合格并经备案之日起1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备注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有用于投标的核心产品(主要投标货物)生产厂家若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外企业时,须提供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桂人防办字【2017】131号文件指导精神); 3.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有用于投标的核心产品(主要投标货物)均须为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产品;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初步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与详细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出选择确定有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 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主要投标货物)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产品。 |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约(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3000000.00),该款项资金来自一般预算拨款,出资比例1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载明有“人防设备”类别内容,也可由其销售过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其相关批复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产品荣(信)誉证书等))相互佐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若为经销商投标的,须持有其用于参与投标的核心产品(主要投标货物)品牌销售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备注:企事业单位若处于“换证”期间的,须出具其所属行业相关行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有要求。近3年(2015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价达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的人防设备购置项目(备注:为响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指导精神,若投标供应商及其拟用于本项目投标的核心产品(主要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本项目类似业绩合同金额不受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的限制)。 3.诚信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为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投标资格): 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5日发布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0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或②“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①、②两样至少提供一样)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实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或扫描件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时(开标会议开始(投标截止时间) 前)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原件以供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或扫描件不一致的(换证等非可预见性情况除外),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945009010008838888 备注:投标供应商应在转账底单空白处备注所投标项目的项目采购编号。因投标供应商未标注其编号所导致的有可能无法判定其所投项目的,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九.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02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事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踏勘项目现场、授权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人)和投标文件签署人须为同一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的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单,事业单位出具事业单位编制证明文件,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供应商))递交,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1.招标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相关说明: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与招标公告媒介一致)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已同意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若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或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或已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除预公示意见专家论证答复函中所提及的意见)仍保有异议的,为保证已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利益以及保证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仍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保有异议的权益,采购代理机构本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均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供应商被否决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7896、0774-5268001 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平桂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南路33号(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6楼) 联系电话:0774-8832896 采购人: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邮编:542899 联系人:唐熙 电话/传真:0774-883392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日期:2018年02月0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潜在投标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 的(采购项目名称) 的投标报名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代理人:(签字)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潜在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加盖潜在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系 (潜在投标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潜在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加盖潜在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来源:广西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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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设备 广西 购置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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