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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5日平南县交通运输局于下午发布平南县交通运输局梧柳高速大鹏互通出口至圣堂山(思乐村社坪屯至北帝山景区大门段)道路工程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2月5日

时间:2018-02-05 15: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254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西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关于:2018年02月05日平南县交通运输局于下午发布平南县交通运输局梧柳高速大鹏互通出口至圣堂山(思乐村社坪屯至北帝山景区大门段)道路工程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2月5日的信息
来源:广西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平南县交通运输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05日平南县交通运输局于下午发布平南县交通运输局梧柳高速大鹏互通出口至圣堂山(思乐村社坪屯至北帝山景区大门段)道路工程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2月5日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梧柳高速大鹏互通出口至圣堂山(思乐村社坪屯至北帝山景区大门段)道路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梧柳高速大鹏互通出口至圣堂山(思乐村社坪屯至北帝山景区大门段)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HZTGG-FWZB-2018-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5-42677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平南县平南镇工业大道延长线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75-78686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0775-4267776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港宁花园A区1排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梧柳高速大鹏互通出口至圣堂山(思乐村社坪屯至北帝山景区大门段)道路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TGG-FWZB-2018-001)

平南县梧柳高速大鹏互通出口至圣堂山(思乐村社坪屯至北帝山景区大门段)道路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投资[2007]521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梧柳高速大鹏互通出口至圣堂山(思乐村社坪屯至北帝山景区大门段)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1.2项目编号:HZTGG-FWZB-2018-001

1.3建设地点:大鹏镇思乐村社坪屯至北帝山

1.4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大鹏镇思乐村社坪屯至北帝山景区大门二级公路,路线全长5km。具体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1.5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额:施工合同估算价约为3000万元。

1.6监理服务费招标上限控制价:柒拾叁万柒仟捌佰陆拾叁元整(¥737863.00元)。

1.7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240日历天,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8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1.9 招标范围:梧柳高速大鹏互通出口至圣堂山(思乐村社坪屯至北帝山景区大门段)道路工程项目监理1项,具体按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执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3具备公路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监理资质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4总监理工程师: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3.2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2 月 6 日至2018 2 月 11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报名。

联系人:黄艳萍、宋欣蔚,联系电话0775-4552161。

3.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3.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3.5文件领取: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 2 月 6 日至2018 2 月 11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凭本人,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由报名人持:(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壹份,注明原件的提交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4)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8年 2 月 27 9 30 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公开开标。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5.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5.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5.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5.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5.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5.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5.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5.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5.2.8、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备注: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达代理机构处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达代理机构处三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gg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及平南县人民政府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平南县招标投标监督领导小组   0775-782140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南县平南镇工业大道延长线地 址:贵港港宁花园A区1排6号

邮 编:537300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75-7868632  电 话:0775-4267776

 传 真:0775-4267776   

日 期:2018年 2 月 6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2.3具备公路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监理资质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4总监理工程师: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78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6日 08:00 至 2018年02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壹份,注明原件的提交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4)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来源:广西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贵港   中标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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