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06日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下午发布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瓯海大道龙湾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2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就瓯海大道龙湾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项目编号: WZWY-201801190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瓯海大道龙湾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 1 | 年 | 14247153元 | 面积:1464335.997㎡ |
(招标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如道路清扫或保洁或冲洗等);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原件;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期限为不少于3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报名方式、网址、时间及费用等: 1、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 http://www.zjzfcg.gov.cn/quote/2017-05-25/6708.html?;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8 年2月6日至 2018 年2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最迟领取时间为开标前一天09:00,之后时间不再允许),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 3、供应商网上报名后,须将书面报名资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500元,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4、购领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a、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1 张(加盖公章); b、供应商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c、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d、投标截止时间2个月内开标截止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5、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代理公司予以书面声明确认。报名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与相应处罚。 六、招标文件的发布: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楼;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7日09:30:00; 八、投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大厅窗口(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号) 九、开标时间:2018年2月27日09:30:00; 十、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一楼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拾捌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 账号:201000107040989 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支行中心分理处 保证金收据换取时间: 2018 年2月24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2018 年2月26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十二、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质疑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限为发出之后五个工作日。 2、对采购公告信息(含投标人资格条件)、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逾期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4、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投标人质疑事项。 5、潜在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注册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永中街道永昌路466号高新大楼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888089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楼 联系人 :邵晓锋 联系电话:0577-86897782 17757762688 传 真:0577-8689778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187
附件信息: 终稿标文-瓯海大道龙湾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doc 629K
来源:浙江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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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道路 保洁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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