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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2月06日洪湖市旅游局于上午发布洪湖市环湖绿道PPP项目(一期)资格预审公告2月6日
资格预审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洪财采计[2018]083号批准,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洪湖市旅游局的委托,对其洪湖市环湖绿道PPP项目(一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洪湖市环湖绿道PPP项目(一期) 2.2 项目编号:DZ-ZB2018-05 2.3 项目授权主体及实施机构:洪湖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洪湖市旅游局(采购人)为洪湖市环湖绿道PPP项目(一期)的实施机构; 2.4 项目建设地点:环湖东线,南起新堤大道、北至太马湖村,长29.46km; 2.5 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31088万元;(此数据为估算值,最终以双方认可的审计结果为准) 2.6 建设规模及内容:1. 绿道工程:规划红线总面积 330 公顷,其中道路总面积 45.9公顷,全线总长约 29.46 公里; 2. 配合水利部门共同推进围堤加固工程(围堤加高培厚62.363km);3. 交通系统:一期绿道沿途设置驿站等服务设施;4. 绿化景观:绿化设计总面积 139.8 公顷;5. 驿站系统:一级驿站3个,二级驿站 2个,三级驿站2个;6. 标识系统:一级标识3组;二级标识5 组;三级标识25 组;四级标识23组; 2.7 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BOT),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的使用权及经营权无偿移交洪湖市政府指定机构; 2.8 合作期限:本项目建设期为 3年,运营期为 15 年。本项目合作期限从《PPP 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运营维护期满之日止; 2.9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10 投融资结构及股权结构: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20%;债务资金占项目总投资80%。政府方占股5%;社会资本方占股95%。洪湖市人民政府指定弘瑞投资按项目公司作为本PPP项目的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主体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该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 3.3 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具有不低于10亿元的融资能力(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授信证明(仅计授信额度余额)或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或银行存款证明为准); 3.4 资质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共同满足该要求)具有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 业绩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PPP项目的业绩(包括BOT、ROT、BOO等模式的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 3.6 信誉要求 3.6.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查询结果与资格预审会当日查询结果不符时,以资格预审会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法人及法人代表近两年《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此证明开具期须在公告发出之日至资格预审会前)。 3.7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5 家,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8 上述条件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均按否决资格预审申请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除外。未与申请人组成联合体的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公司的资质和业绩不能认为该申请人的资质和业绩。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均可参与本PPP项目投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自 2018 年 02 月 06 日起至 2018 年 02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获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7-4(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事业部)。 5.3 获取方式: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持牵头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6.1 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7-4(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6.2 截止时间: 2018年 03 月 0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6.3 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7. 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采 购 人:洪湖市旅游局 地 址:洪湖市新堤办事处洪林华府办公楼B栋10楼 联 系 人:杜智 电 话:15826518233 8.2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7-4 联 系 人:汪艳燕 张虎 电 话:15871781349 13476867638 邮 箱:381887335@qq.com 2018年2月5日
来源:湖北洪湖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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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工程 联合体 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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