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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医五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公开招标公告2月7日
广医五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的委托,对广医五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3日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80Z2280042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医五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7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可以仅对部分内容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5.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于2018年2月7日起至2018年2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15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2月28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黄先生 | | 采购人:申小姐 | 电话:020-87258495-203 | | 电话:82283138 | 传真:020-87284598 |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 | 联系地址: 邮编: | 邮编:510075 | |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2-7
来源:广东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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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医疗 资格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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