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07日东丰县南屯基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南屯基镇两个村文化大院及一个农民文体活动室建设项目2月7日 |
| 时间:2018-02-07 10: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东丰县南屯基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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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东丰县南屯基镇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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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2月07日东丰县南屯基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南屯基镇两个村文化大院及一个农民文体活动室建设项目2月7日
南屯基镇两个村文化大院及一个农民文体活动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LBTZBF2018-02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南屯基镇两个村文化大院及一个农民文体活动室建设工程,该项目已由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2017】2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丰县南屯基镇人民政府,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南屯基镇两个村文化大院及一个农民文体活动室建设工程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规模688平方米。其中永吉村﹑北屯基村两个文化大院建筑面积均为208平方米,各建设一层业务用房一栋,内设多功能室﹑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功能用房,配套建设围墙﹑铁栅栏﹑边沟﹑地面硬化等附属工程;北福兴村农民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272平方米。建设一层业务用房一栋,内设多功能室﹑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功能用房。2.3招标范围:建筑、水暖、电气等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4工程建设地点:永吉村﹑北屯基村文化大院分别位于永吉村四组﹑北屯基村二组,北福兴村农民文体活动室位于北福兴村八组。2.5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8月30日,工期137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建筑工程),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5 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3日(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5)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外省企业相关信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9)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不得亏损)。(10)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近3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人民检察院所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期间为报名时间内)4.2招标文件每本6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3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送达地点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南屯基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于先生电 话:0437-6340003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东丰县江城大路1010号 邮 编: 136300 联系人:马兰 电 话:13843718439 招投标监管部门:东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2018年2月7日
来源:吉林东丰县南屯基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项目 工程 建筑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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