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青海大学牧科院科研仪(二月)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月7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青海大学牧科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大学委托,拟对青海大学牧科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971-6145505 |
本公告在以下网站予以公布:《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ccgp-qinghai.gov.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http://qhzbtb.qhwszwdt.gov.cn)《青海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gov.cn)《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qhxrzb.com)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