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富春江路、钱塘江路照明工程灯杆灯具、电缆及控制箱采购与安装二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编号:HNTYHB-2018-001 | 批复编号:SFCG20171228001 |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计划完工期:20日历天 |
| 采购预算:1465339.26元 |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
| 采购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先生0392—6875775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女士0392-3223271 |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先生 0392-3221359 |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采购内容: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富春江路、钱塘江路照明工程灯杆灯具、电缆及控制箱采购与安装分包情况: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标段。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的灯具制造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出具不低于1款具有国家级质量检验中心对本次招标灯具产品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用,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公告期内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需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2月7 日——2018年2 月13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图纸】。2、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
|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2月27日9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2月27日9时00分 |
|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 |
|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1. 保证金至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2.账户信息如下:(1) 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子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0537行 号:402497002016(2) 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子账号:5010944600026000360行 号:313497078006财务室电话:0392-3362010注 意:为避免投标人转错子账号,投标人按照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所投标段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转款3.投标保证金以到达对应保证金账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账户;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项目和标段名称。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项目结束后,根据相关法规可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项目代理机构在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的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准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至原缴入的银行账户。 |
| 其他说明:1、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4、本次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