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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7日兴宁市路灯管理所于下午发布兴宁市城区新一轮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月7日

时间:2018-02-07 16: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兴宁市路灯管理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871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兴宁市路灯管理所 发布关于:2018年02月07日兴宁市路灯管理所于下午发布兴宁市城区新一轮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月7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兴宁市路灯管理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兴宁市路灯管理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07日兴宁市路灯管理所于下午发布兴宁市城区新一轮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月7日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兴宁市路灯管理所的委托,对 兴宁市城区新一轮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81-201802-605004-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城区新一轮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63,800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招标文件编号:GDYNMZ-20180109

  2、项目内容: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服务

  3、最高限价(万元):276.38万元/3年

  4、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6、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③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为了使潜在的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具体情况,潜在投标人的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人员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兴宁市岭东花园岭东门市24卡)核实身份证原件,并取得代理机构盖章文件后,再到各维护地点进行现场踏勘,关于现场勘察工作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成先生,电话:0753-3322099。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前应到项目所在地了解现场安装环境等各项因素,并开具由采购人单位盖章确认的踏勘证明书。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

4、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踏勘证明原件;

6、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2月08日 至 2018年02月1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兴宁市岭东花园岭东门市24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新都路67号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新都路67号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2 月 08 日 至 2018 年 02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先生联系电话:0753-332113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0753-332209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广东机械研究所大院)自编8栋9层
联系人:古爱媚联系电话:020-38730932
传真:020-38731486邮编:510630
(三)采购人:兴宁市路灯管理所地址:兴宁市市府大院公共事业局内
联系人:黄景峰联系电话:0753-3322099
传真:0753-3322099邮编:514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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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兴宁市路灯管理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广东   资格   新都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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