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关于宁陕县幸福安置(下午发布)社区商业中心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2月9日
1、招标条件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幸福安置社区商业中心项目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就绪;项目业主为宁陕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陕县城关镇关二社区。 2.2建设内容:S3、S4、S5三栋框架结构商业楼,建设面积为3358平方米。 2.3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900万元。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企业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无法查询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4其他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安康市汉滨区金堂东路江南一品东郡入口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由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必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土建专业中级以上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等证件;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附企业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之一);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企业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截图;上述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两套(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宁陕县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堂东路东郡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李工 0915-3180668 宁陕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2月5日
来源:陕西宁陕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项目 陕西 安全生产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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