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12日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于下午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伶俐配套区东侧储备地块一二、高速路南侧储备地块一二用地范围内电力杆线迁改工程公开招标公告2月1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伶俐配套区东侧储备地块一二、高速路南侧储备地块一二用地范围内电力杆线迁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伶俐配套区东侧储备地块一二、高速路南侧储备地块一二用地范围内电力杆线迁改工程 项目编号:QXCG2018G021/GS(6)2018023GN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80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宁工 联系电话:0771-58263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伶俐配套区东侧储备地块一二、高速路南侧储备地块一二用地范围内电力杆线迁改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获得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南方电监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于提交投标文件之日不存在正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等职务的情形)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3.1412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采购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伶俐配套区东侧储备地块一二、高速路南侧储备地块一二用地范围内电力杆线迁改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伶俐配套区东侧储备地块一二、高速路南侧储备地块一二用地范围内电力杆线迁改工程 二、招标编号:QXCG2018G021/GS(6)2018023GNN 三、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伶俐配套区东侧储备地块一、配套区东侧储备地块二、高速路南侧储备地块一、高速路南侧储备地块二,四个储备用地范围内的电力杆线(35KV伶长线#67~#74杆段线路;10KV伶留线王京Ⅱ支#2~#10杆;10KV伶留线园林Ⅱ支#2~#4杆;南宁鑫远东农牧渔开发有限公司专变0.4KV线路;李宏威专变0.4KV线路)迁改出地块外,并拆除地块内原有电力杆线及变压器。 资金来源:费用从各储备用地收储资金中列出,按迁改所在地块面积占比分摊迁改费用,并纳入各地块收储成本。 招标范围:伶俐配套区东侧储备地块一、配套区东侧储备地块二、高速路南侧储备地块一、高速路南侧储备地块二,四个储备用地范围内的电力杆线迁改工程。包括拆除工程、新建工程施工及工程所需设备、金具的采购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电力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四、采购预算价:4131412.77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六、投标人资格: 1、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获得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南方电监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于提交投标文件之日不存在正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等职务的情形)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2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6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采购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1127260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9日0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3月9日 9时 30 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联系人:宁工 联系电话:0771-5826335 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3、监督管理部门: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826232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2月12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来源: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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