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12日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苍南县景致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关于马站赤岭头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提升改造设备、运营服务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的的公开招标公告2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苍南县景致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就马站赤岭头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提升改造设备、运营服务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2018115-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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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渗滤液处理系统提升改造设备、运营服务及配套设施 | 1 | 项 | 1407.11万元 |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渗滤液处理系统提升改造设备、运营服务及配套设施建设,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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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8-02-13至2018-02-2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温州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华侨路668号,康和嘉园商务楼三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03-06 14:30:00 七.投标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楼) 八.开标时间:2018-03-06 14:30:00 九.开标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5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工行苍南支行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c)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列明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d)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e)报名登记表; 3.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3)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优先采购评审标准详见“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优先采购评审标准详见“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7.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材料及图纸由采购人提供。 9. 招标文件以纸质版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先生(18267789396) 联系电话:0577-68803069 传真:0577-68803069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华侨路668号(康和嘉园商务楼三楼) 2、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苍南县景致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59896027 传真:0577-598960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财税大楼四楼) 附件信息: 挂网稿【CNDL2018115-1】赤岭头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提升改造设备、运营服务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pdf 4.2M
来源:浙江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苍南县景致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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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设备 招标 苍南县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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